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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文号:唯璐发〔2023〕02号

唯璐阳光行为准则(反舞弊相关)

发布单位:唯璐公司管理部
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01日 更新时间:2023年02月01日 浏览次数:50次
一、企业文化与价值观
唯璐致力于推动基于价值观、愿景和宗旨建立的企业文化,核心价值观为正直、进取、协作和创造。其中,正直指坚守底线、以德为先、坦诚公正不唯上。为弘扬正直价值观,公司制定相关制度,预防、发现及阻止贪腐或任何违反正直价值观的行为,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《唯璐阳光行为准则》(以下简称“阳光准则”),该准则明确禁止各类贪腐、舞弊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二、反舞弊相关举措
1. 反舞弊意识提升:反舞弊教育和宣传贯穿员工职业全周期,新员工入职首日即获知阳光准则内容及公司“零容忍”态度;每年持续对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开展反舞弊教育,杜绝受贿等违背诚信道德的行为。
2. 管理准则升级:公司每年审阅反舞弊相关制度,根据需要修订,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。

三、“唯璐高压线”(严禁触碰的行为界线)
1. 弄虚作假:无论个人是否获利,对经营信息、管理信息、费用报销、招投标信息等故意弄虚作假、虚假验收、编造虚假信息或发布不实消息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。
2. 商业贿赂及职务侵占:员工及其利益相关人不得索要、收受现有或潜在供应商、合作伙伴的现金、礼品、回扣、借款、就业机会、旅游、宴请、个人服务等贿赂或其他利益,不得向他人行贿;不得利用职务便利,通过侵吞、窃取、骗取等手段将公司财物化为私有、挪用公司财物、将公司资源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等。
3. 信息安全违规及泄露机密:不得违反信息安全管理规定,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、员工、业务伙伴的商业秘密、内部沟通信息、未公开内部源代码、招投标信息等机密或敏感信息。
4. 利益冲突:影响客观商业判断的情形可能构成利益冲突,员工须按规定进行利益关联申报,未申报或未及时申报的;利用唯璐工作身份或资源处理兼职事务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。
5. 损害公司或员工权益:侵犯公司、第三方或其他员工权益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知识产权、性骚扰、其他可能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不当行为等。
6.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: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违法违规行为、参与严重违反公司文化价值观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等。

四、举报及调查机制
1. 举报渠道:公司制定《反舞弊举报制度》,接受员工、业务伙伴及其他相关方举报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贪腐、舞弊及违规行为;支持匿名举报,鼓励举报者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跟进反馈;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确保举报信息保密。
- 举报邮箱:jubao@velu.cc
- 通讯地址: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唯璐科技有限公司
2. 调查与处理:由反舞弊调查部开展独立调查。员工触犯“高压线”的,一律解聘并永不录用;涉案外部公司严重违规的,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;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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